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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市残联维权科 发布时间:2022-09-05 16:20 浏览次数:791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岳残字〔2022〕 号 类   

 

对岳阳市政协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

  复

 

蒋曦晖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市政协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增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的无障碍配套设施建设现况

根据《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我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方便老、弱、病、残、孕等社会群体,在人行道统一设置盲道、坡道,城区大型购物场所、车站、医院、公园、政务中心窗口等设置了无障碍的专用通道、专用厕所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场所停车是我市公共服务的一个难题,原有的公共场所建设年限久,现有停车场基本在马路边或占用人行道,无障碍停车位基本缺乏。新建公共场所存在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问题,或设置的无障碍车位易被占用。

二、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1.根据《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商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2.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中2.9.5条规定:总停车数在100辆一下时应至少设置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市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等场所的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2%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3.根据《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等单位应当收集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求,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监督,协助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提案办理措施

    市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主动开展3项工作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1.拟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市残联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名义拟定《岳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方案详细描述了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责任单位,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市残联党组理事会正在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争取政府领导重视,争取《工作方案》能以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下发,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

2.积极监督大型公共场所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设。积极监督我大型购物场所、车站、医院、公园、政务中心窗口等场所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设情况市残联组织各类残疾人群体反应体验和评价,推动无障碍设施贴合需求,发挥实效。

3.广泛收集无障碍需求意见主动沟通协调。市残联在开展走访调研、助残活动、实施惠残项目等工作中,广泛收集残疾人对无障碍需求的意见,主动与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出行、无障碍停车位缺乏等存在障碍的具体问题,督促责任部门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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