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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1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残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09 15:16 浏览次数:1040

 

岳残字〔2021〕4号A类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196号提案的

  

 

张朝辉等三位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岳阳省域副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现况

根据《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要求,以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信息交流和社区等为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健全长效机制。经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城市管理等部门沟通了解的情况,自2014年以来,我市城区各主要交通干线的人行通道基本设立缘石坡道、铺设有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各大商场超市、医疗机构、车站机场、景区景点、体育场馆、图书馆、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均进行了无障碍建设。但由于疏忽质量监督、建设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到位、无障碍意识淡薄、城市建设等原因,存在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污水处理等管线中心线路改造开挖后,未按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配套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恢复,造成无障碍设施的缺失和损坏;人行道上划分停车位占压盲道,人行天桥没有安装无障碍升降电梯,公共停车场未设立无障碍停车位,服务场所没有手语、语音等信息无障碍服务;老旧小区多为多层建筑,没有电梯等问题。

二、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总则第五条中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根据湖南省政府颁布的《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商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规定: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等单位应当收集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求,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监督,协助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三、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由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无障碍知识宣传,营造关心、了解、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要求。

2.加快既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由市住建局、市城管牵头组织,全面排查我市既有道路、建筑物、社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情况,将其列入每年的城区建设计划,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分解到各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造。公共停车区、住宅小区停车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并纳入依法管理。

3.加快实现公共交通无障碍化。由市国资委、公交公司组织,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站台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设备,设立盲文站牌、报站语音提示等。

 

 

2021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刘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龙洋   0730-870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