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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快报----低克重热敏纸

来源:岳阳市贸促会 |浏览: |发布时间:2016-08-10 05:21

美国取消对华低克重热敏纸反补贴行政复审

8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 Jaan Huey Co., Ltd.于2016年3月10日提交的撤销申请,取消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LightweightThermal Paper)反补贴行政复审。本次行政复审的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1.90.9035、4811.90.9080、4811.59.2000等。2016年2月9日,应Appvion, Inc. 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 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




阿根廷发布对华管配件反倾销复审调查基本事实信息

8月2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外贸委员会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已发布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管配件(西文:accesorios de tuberías, 南共市税号7307.19.10和7307.19.90)反倾销复审调查的基本事实信息,涉案企业可查阅有关文件,并于8月16日前提交抗辩意见。



阿根廷对华蒸发器、冷凝器和散热器反倾销调查继续进行

8月3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通告根据2016年7月27日第180号决议,阿方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空调蒸发器、冷凝器和汽车及拖拉机散热器(西文:evaporadores,condesadores y radiadores;南共市税号:8708.91.00,8418.99.00)反倾销调查将继续进行,但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钢板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8月4日,欧盟委员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钢板产品(cold rolled flatsteelproducts)的反倾销终裁公告,裁定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9.7%~22.1%,中国应诉企业具体税率裁定如下:鞍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Tianjin AngangTiantieCold Rolled Sheets Co. Ltd, Tianjin)19.7%;首钢集团22.1%;其他合作公司20.5%;其他中国公司22.1%。涉案产品中国海关编码为ex 7209 15 00、7209 16 90、7209 17 90、7209 18 91、ex 7209 18 99、ex 7209 25 00、7209 26 90、7209 27 90、7209 28 90、7211 23 30、ex 7211 23 80、ex 7211 29 00、7225 50 80 和7226 92 00;欧盟海关编码为7209 15 00 90、7209 18 99 90、7209 25 00 90、7211 23 80 19, 7211 23 8095、7211 23 80 99、7211 29 00 19 和7211 29 00 99。



土耳其对华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作出终裁

8月4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应诉企业税率为100美元/吨,其他企业税率为120美元/吨。




美国ITC正式对涉华门禁系统及其零件启动337调查

8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投票决定对部分门禁系统及其零件(certain accesscontrol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号:337-TA-1016)。涉案产品为车库门开门器或大门开门器等门禁系统。2016年7月5日,美国The Chamberlain Group Inc.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部分门禁系统及其零件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专利注册号:7161319、7196611和7339336),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美国最终将以下企业作为指定应诉方:香港创科实业有限公司(TechtronicIndustries Co.Ltd.);美国Techtronic IndustriesNorthAmerica, Inc.;美国One World Technologies Inc.;美国OWT Industries Inc.;美国RyobiTechnologies, Inc.和亿腾科技(无锡)有限公司(Et Technology(Wuxi) Co.,Ltd.)。美国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因政策原因否决情况外,贸易委员会发布的上述337案件补充公告自发布之日生效并进入60日审议期。


阿根廷通报对华卷尺反倾销复审调查取证阶段结束

8月2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对原产于中国的卷尺(西文:cintas métricas,南共市税号:9017.80.10,不含折叠尺和缝纫用米尺)反倾销复审调查取证阶段已结束,涉案企业可查阅调查文件,并自收到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