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Oil Vaporizing Devices,Components Thereof,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9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初裁(No.11)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1,766,527第4、21项申诉的调查。美国、中国共4家企业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