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某某(女士):
您于2023年8月9日信访反映:“2023年1月1号晚上11-12点左右,由于夜间行车视线不是特别好,在没有任何警示标识的情况下,突然路上出现1个大坑,导致左前轮胎破了。当天时间太晚,第二天喊维修公司来换备胎,随后下车拍照取证,维修师傅告诉我这轮胎已经被碰出了一个口子,没法继续使用,需要换新轮胎和重新四轮定位,要求岳阳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赔偿车辆损失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您的信访诉求,于2023年8月10日受理,发出了受理告知单。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8月15日,我局安排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与您在事发地见面沟通。本着为民便民原则,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一次性垫付了您车辆维修费等共计900元,您再无其他费用需要垫付。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今后找到井盖产权单位后,再向该单位追偿所垫付的费用。您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签署了息访息诉协议。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9日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