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2016年,益阳市南县同丰村离退职干部王嗲提出,自己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任村出纳清理账目时发现多了1.7万元,这应该是自己的,以及2001年至2003年任职时的工资还未领取,现在要求一并领取。
事情本不复杂,但信访人不断到县信访局上访,引导其到镇政府信访接待室反映也不去,交办到镇政府后的回复是查无实据。信访人不服,不停到县信访局找领导要求解决,有时打盹坐一天。
【行动】
在多次劝访无效的情况下,县信访局局长龚海军于11月4日带队到同丰村委会召开现场听证会。县信访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廖毅云、镇纪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经管站长、派出所干警、同丰村历任支部书记、现任村干部、时任财务清理小组成员、部分群众代表及信访人王嗲近30人参会。
会上,王嗲把诉求讲述了一遍,与会人员依次发言。结果,大部分人表示,虽对王嗲所言的事情有印象,但王嗲所述不属实。首先,王嗲任出纳时的会计表明,财务移交手续是清楚的,当时的财务清理代表们证明账目清理时确实有0.57万元不对,但是没有王嗲说的1.7万元之多,且会计与出纳的现金是对得准的;其次,村干部表示村委会历年来的工资每年都做了表,领款人都签了字,历任村干部和现任村支两委班子成员也都表明村里从未欠发过工资;最后,镇经管站表示,工作组就王嗲反映的财务问题进行认真仔细的审计,发现反映不属实。
面对一边倒的形势,王嗲面色微红,默不作声。镇经管站长最后宣布:信访人王嗲的诉求不符合事实,不予支持。在场人员全部在该意见书上签字具名。从此,王嗲再也没有来上访了。
【感言】
社会上的矛盾无时无刻在发生,处理得当便可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不及时便会令矛盾升级,因此不能小看任何一个矛盾纠纷。县信访局在此事的处理上予以高度重视,在通过交办基层单位后还不能令信访人息访的情况下,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来解决此矛盾,通过当面对证的形式核实信访人的诉求。充分理解并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有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指导原则不偏不倚处理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