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单位 岳阳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科技科 二、责任人 科技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全市广播电视频率使用审核责任人为科长及承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技办字[2008]2号《关于下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有关规定》 ...
查看更多 >一、为加强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第62号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技办字[2008]2号《关于下发广播电视安全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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