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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退休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的缴费方式
来信人: 余玲辉
来信时间: 2023-04-24 15:25:15
内容:

尊敬的领导:请问已经办理退休了的退休职工每年的大病医疗费用,是在每月返还到医保卡门诊费里扣除,还是需要自己去相关部门缴纳?本人退休三年了一直没能了解到相关政策,到处和退休了的职工打听,都说不清楚是怎么的也没去交过,现在想问清楚一点,以免日后有什么大病需要用到的时候用不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4-25 09:52: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余玲辉:

您好!关于《退休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的缴费方式》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将从您的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卡)中代扣年度大病保险费。政策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第四十一条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 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各市州可从个人账户统一代扣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个人账户可用于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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