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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家庭医保共享
来信人: liu123
来信时间: 2022-11-07 18:41:20
内容: 请问一下岳阳市家庭医保共享政策是怎样的?是否支持异地家庭医保共享?比如本人在北京上班缴纳职工社保,父母在岳阳,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种情况是否支持家庭医保共享?如果支持,该如何办理?如果不支持,是否有机会落地家庭医保共享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11-11 10:44:39
回复内容:

尊敬的liu123:

您好!《请问岳阳职工医保账户何时能跨统筹地区代缴父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信件已收悉,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工作人员于11月10日下午已电话与您联系,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8月30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22〕28号),文件中第十一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包括:

(一)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二)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支付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四)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费用。

该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您所提出的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省内跨市州为父母购买居民医保,目前由于医保系统和相关政策暂不支持,暂时无法实现。下阶段,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积极向省级医保部门提出建议,在医保系统功能完善后,根据国家或省级有关政策,完善相关实施细则,争取早日将此功能落地,惠及广大参保职工。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监督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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