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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电子医保卡不能使用
来信人: 微信用户
来信时间: 2022-10-20 14:27:16
内容: 你好,我在长沙读大学期间,学校统一组织办理了社保卡(具有储蓄功能的那种),硕士毕业来岳阳参加工作。去岳阳定点药店使用电子医保卡时,发现用我的医保卡结账失败,我的电子医保卡上显示的参保地区是长沙市,但是实际缴纳医保地区是岳阳市本级。想咨询一下为什么不能在岳阳定点药店使用电子医保卡?是因为参保地没有把我的参保信息上报,还是因为我曾经在长沙办过社保卡呢?那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呀?

附件1:https://12345xcx.yueyang.gov.cn/file-server-core/file/download/180d23ed0f9c4d6dade803b5c242134a?appToken=79b95768e7c24de7aa7817b9c9b03469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10-26 15:10:10
回复内容:

关于电子医保卡不能使用的回复

 

尊敬的微信用户:

您好!关于您《电子医保卡不能使用》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我局,我局规划财务法规科负责人就电子医保卡不能使用的问题上报至省医保局后台处理后,现已恢复医保刷卡功能。并于2022年10月25日下午电话联系您告知该处理结果。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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