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去公交公司办理学生乘车公交卡,被告知要收取20元工本费,且只能用现金(不支持微信及刷卡)。收费小票注明为公交卡工本费,开具的发票为:IC卡充值费。经柜台工作人员联系主管领导,领导的回复是他们公司发票只能开公IC卡充值费,经本人再三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在发票上手写注明为工本费。针对此事我有三点疑问:1、为什么一张小小的公交卡工本费要20元而且不能退。作为政府垄断的公交公司工本费收取的标准是怎么定的?工本费不能退是否合理?2、如果此项收费合理合规,为什么在开具的发票上不能体现出工本费而是IC卡充值费,这是否符合国家税务制度?3、公共交通服务作为一项针对广大市民百姓的民生工程为什么适应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支付方式(刷卡、微信等)来方便老百姓呢?
老百姓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公交IC卡从2001年按岳市价[2001]86号文件收取工本费25元,2014年根据岳市价[2014]18号文件下调到20元。
2、此项收费按物价局批文严格执行的,是合理的,不能开具发票上体现工本费是因为我们公司不生产卡,卡由深圳一家公司供应,我们代办,充值税票机经营范畴里也没有先关明目,所以是符合税务制度的。
3、目前公交APP正在测试阶段,测试稳定后将会对外发布,届时用户可通过手机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