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市民朋友: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项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依据《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七届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实习人员拟在我省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在我省进行实习;司法部或者省司法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因此,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您拟在我省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在我省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司法部或者省司法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交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至于您所反映的需要向律师事务所交1.5万元费用的情况,属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各所情况不一样,您可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或选择其他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
岳阳市司法局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