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义务兵有13年了,为什么没有家庭抚恤金。
雨後的回忆:
您好!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年限应当依照《兵役法》的规定。《兵役法》第18条和第54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或者被选取为士官或者被提拔为军队干部后,即停止发给优待金。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