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卫计局回复:来信人夫妇在浙江宁波务工,2015年8月该夫妇在男方户籍地云溪区永济乡擂鼓台村长江组,以女方为“单独”的理由申请办理再生育证,并递交了资料,乡、村两级在审批时发现女方独生子女资料不全,情况不清,要求出具女方父母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独生子女证明,但在反馈情况时未通知到本人造成两方情况不明,办证未通过而延期,区卫计局要求应一次性告知对象本人,并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
目前,该夫妇正在按要求办理独生子女证明,资料齐全后即可办理。
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