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宜:
您好,您反映湖南新岭化工邻甲酚装置污染环境信访件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云溪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2年9月17日,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13年3月开始施工建设年产1.5万吨邻甲酚项目,该项目是以苯酚、甲醇为原料,产品是邻甲酚,2014年2月开始试生产,试生产之前已取得环评批复,环保试生产批复,2015年2月重新进行试生产,2015年5月8日停止生产。
二 废气处理情况
1.导热油炉烟气,燃料采用长岭炼化公司的干气(主要成分是甲烷、氢气等),烟气中污染物产生浓度较小,经24m高,DN1000的钢烟囱直接排入大气。
2.闪蒸塔顶的尾气,其成分主要是甲醇的分解气(气相甲醇、甲烷,CO,氢气),通过深冷(用8℃的冷冻水冷却)回收甲醇之后,排入长岭炼化公司的火炬线。
3.其它蒸馏塔的不凝气及生产装置罐的呼吸气,主要成分是挥发的少量甲醇、酚类,以及用来控制压力的氮气,通过尾气总管,经过活性炭吸附之后经过24高烟囱排入大气。
4.罐区内邻甲酚罐,放空管连通先进氮封罐再经活性炭吸附罐之后排空。
三 该信件反映产生气味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罐区内在灌装过程中会有少量气体排放;二是槽车装卸车时气体的泄露。对此,我局已要求该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各工艺设备及管道的密闭性管理维护,防止气体泄漏;
2、强化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槽车装卸车时所散发的气体进行收集处理;
3、试生产期间,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企业生产不正常或是有偷排的违法行为请您及时与云溪区环保局联系(投诉电话8416016)。
云溪区环保分局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