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的通知(岳政办发〔2013〕42号),已经于2013年12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残疾人凭证(卡)免费搭乘市内公共汽车、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上半年4月7日,市交通运输局曾有答复:就残疾人乘坐公交车的扶助问题,市残联、市交通运输局正和有关部门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在新的办法没有执行之前,仍按以前的规定执行,残疾人凭公交残优卡免费或半票乘车,盲人或低视力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凭卡可免费,下肢三级的残疾人凭卡可半费。
我想反映的有三点:
1、为什么14年即将过去,市政府这个兜底的政策还是得不到落实,更何况帮助弱势群体本应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题中应有之意;
2、为什么残优卡的办理只有一部分人才能办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难道残疾人也分三六九等?以前的规定依据何在?
3、拿着二级残疾证仍旧被公交公司拒绝办理的另一个理由是,公司属于企业性质,难道企业就没有社会责任,更何况公交公司每年还有财政补贴。
其实真正减免残疾人个体出一趟门的费用最多也就3元,但更多的是体现一个城市的温度,惟愿岳阳不只是一座可以深呼吸的城市,“2014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誉称号能让每个市民感受到,特别是需要社会关爱的残疾人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