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水电 :
根据《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住所(经营场所) 是指市场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通俗地说就是您做生意的地方,当然住所与经营场所并不要求是同一个地方,比如,您接了一单水电安装的工程,工程安装地址就是您的经营场所,就与您的住所不在同一个地方),其功能是公示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件送达地以及确定市场主体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地。上述《规定》第五条规定“ 市场主体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该条中所提及的“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居委会证明等能证明您有权使用该场所的证明。关于家庭地址是否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在该《规定》的第五条第二款“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以及第六条也有明确的规定 “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帮助,详细的关于注册登记的事宜,请前往岳阳楼工商分局注册登记股(电话:8844230)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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