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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内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给广大人民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
盛市长:您好。上次我向您反映云溪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这一行业,由于安监部门监管不力.个别领导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零售经营户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给老百姓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也导致我们合法批发经营公司无法运转等问题。现已由云溪区人民政府回复。但是回复情况除了一些表面问题外与我所反映的重大情况事实根本不符。1.涉及重大安全隐患问题。2.安监局个别主要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3.我们批发经营公司无法生存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我们相信邪不压正。望您在百忙之中本着事实就是.责定其职能部门依法依规造福人民。我们将试目以待。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2013-10-21 09:44:14
信件回复:

丁先生:

市长信箱转来你的《云溪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给广大人民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来信收悉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指示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零售经营户进行了认真调查走访,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过来,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领域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零售经营户存在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的问题。对此,区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已经和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整改,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具体情况已在你前次来信《云溪区内烟花炮竹零售户违法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的回复中予以答复。同时,该答复对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也进行了分析,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烟花爆竹市场的进货渠道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本区范围内的批发公司与零售经营户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三是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对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作了进一步分析,认为既有特殊区情导致市场难以监管的原因,也有监管力量薄弱以致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但并非“个别领导不作为、乱作为”所致。针对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现状,区政府决定在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手段的同时,尽快出台《云溪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业主的经营行为,并继续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及乡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等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安监局个别主要领导存在官僚主义作风的问题。经向安全生产监管对象调查了解并征询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后,调查组认为,区安监局的干部作风情况总体良好,没有发现明显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该局在行政审批和执法过程中,为了规范行政行为、方便办事群众,还专门制定了《区安监局执法干部十不准》、《便民服务指南》等制度性规定,并已认真落实到位,受到了绝大多数管理服务对象的好评。区纪委组织的执法调查回访,对区安监局的反响同样较好。官僚主义作风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但我们不能因为极个别管理服务对象自身的要求不合理或暂时不具备条件而未予解决,就认定该单位领导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对此,希望你正确理解。如果你自己或者你发现他人的要求合理且各项条件具备,应由政府部门解决而未及时解决,或政府部门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及工作态度等方面的问题,请提供有关具体情况,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关于批发经营公司无法生存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应当依法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政府及政府部门既不能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行为,也不会承担市场主体的经营风险。具体到你所在的企业,请依法自主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手段和经营办法等,并自行控制风险。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回复部门:云溪区
回信时间:2013-12-09 17:21:19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