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信件查看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5628次
 
融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交房不按合同赔付违约金
   该公司为临湘市招商引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不敢维护老百姓的正常诉求。
写 信 人:余文锋
写信时间:2013-07-30 19:13:31
信件回复:

余文峰同志:

您好!

收悉您的信件后,临湘市房产管理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您所购商品房为临湘市融湘地产开发公司所开新建房屋,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但实际交付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

关于您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在调查过程中,临湘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无法达产一致意见,故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为好。

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部门: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3-08-06 17:13:01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