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咨询如何办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手续信访件的回复
市长信箱:
我局于2011年10月24日收到你处转来的关于“如何办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手续”的来信,接此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责成相关职能科室予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由于城区范围内短期培训机构已基本饱和,我局尽量减少对短期培训学校的审批,严格依照《岳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暂行规定》审批学校,绝不会降低准入门槛。
二、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举办者须向我局社会力量办学科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十万元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章程的内容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身份证等复印件);
7、教学场地、设施(自有或租用)证明文件;
8、拟办教育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和方案;
9、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三、我局收到申办材料之后,进行培训学校场地、设施检查,并交换相关意见。
四、材料、场地基本符合要求,我局社会力量办学科集体研究,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同意后进入办文、办证程序。
五、咨询单位: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科;
地址:岳阳大道市素质教育中心706室;
联系电话:0730-8805621
岳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