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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小孩子上户 |
我在天津生的小孩子,我不在岳阳工作,我的户口在楼区巴陵中路523号楼区政府大院,我老婆的户口在岳阳县公田,我想把小孩的户口上到我的户口本上,要户口所在地开接收涵,楼区政府机关部门他们都不同意开,我想知道为什么?法律上是这样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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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汤石明 |
写信时间: | 2011-03-10 1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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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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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事人汤石明2003年大学毕业后,户口通过大学生就业管理中心空挂在我区政府大院,现天津从业并购房,其妻子是岳阳县公田户口。由于双方都不在我区范围内从业居住,我区无法对他们夫妻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管理与服务,故而居委会没有为他们开出上户接收涵。通过与汤石明沟通,讲明我们的工作要求,当事人表示理解与支持。目前,其小孩子的户口也在他妻子的户籍地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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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1-03-16 14:49:00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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