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信字〔2012〕26号
关于曾伟有关信访问题的回复
市政府:
退役士兵曾伟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其曾为核潜艇兵能否享受参加核实验退役人员补助?现回复如下:
一、曾伟基本情况
曾伟,1986年11月出生,现住君山区广兴洲镇五丰七组,2004年12月入伍, 2005年至2009年为潜艇第一基地第十五艇员队辅机兵(部别:海军92330部队84分队),2009年12月退役。
二、相关政策界定
根据民发[2007]102号文件精神,界定享受参加核实验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的人员为: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8023部队是原国防科工委21试验基地,从1964年至1996年,多次执行核试验任务。现为总装备部21基地,驻地在新疆马兰。
三、回复意见
根据民政部[2007]102号文件精神,享受参核补助的人员,指的是参加过核实验的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时间段为1964年至1996年,而曾伟服役时间为2004年至2009年,在核潜艇服役的退役人员不属于涉核退役人员,因此曾伟不能享受参核补助。
特此回复。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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