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界岭汽修厂废气污染办理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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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在“两节”期间,该修理厂业主在废气治理设施未建成完善之前擅自喷漆加工,废气未作处理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居民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该汽修厂已列入《岳阳楼区2012年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整改明单,在整改期的几个月时间内,一直到“两节”前未发生过喷漆行为,该业主利用“两节”期间擅自喷漆,系避开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岳阳楼区环保分局已作出如下处理:
1、岳阳楼区政府规定整治期限已过,该厂废气治理整治未完成,岳阳楼区环保分局依法对该厂进入立案查处处罚程序。
2、岳阳楼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已责成该业主写出书面承诺,停止烤漆行为。
3、岳阳楼区环保分局依据岳阳楼区政府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将报请区政府采取对该修理厂烤漆房进行断电、拆除相关设施、设备等措施。
特此回复。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