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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于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根据《关于发布2012年度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75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