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长信箱“关于城区咪表收费”问题的
回 复
我局收到市长信箱“关于城区咪表收费问题”的市民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为规范城区机动车辆临时停放,改善道路交通状况,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08]4号)和《岳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咪表泊车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发[2008]17号)规定,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招商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香港普盛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经营我市道路咪表泊车管理项目,旨在通过行政、价格、市场等要素来调控占道停车管理。道路咪表停车位按照“从严控制,限量设置”的原则,在城区符合停车条件的临街路段,并确保道路通畅的前提下实施的。对划定区域的咪表停车位,由咪表公司按照市物价部门岳市价行审[2012]12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费。目前,市城区道路咪表停车位主要分布在得胜路、东茅岭路、五里牌路、南湖大道、巴陵中路、站前路等6条路段上,共计投入使用咪表132个、泊车位264个。来信中反映的东茅岭路段,正是咪表公司设置停车泊位,予以收费的路段。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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