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您的来信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8月26日收到市局领导批转业主投诉“八字门富兴嘉城小区的地下车库随意调价”的函件,我分局非常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八字门富兴嘉城小区物业进行了专案调查。现将此事给予回复:
1、经调查了解,收费标准是根据湖南省湘价服【2006】58号文件,室内停车保管服务费小车位最高300元∕台∕月、2010年3月份开发区物价分局核定地下停车(小车)位200元∕台∕月标准收取。该小区物业执行一次性缴费一年的按照1700元∕台∕年收费,实际上在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25﹪以上。2011年4月年检时要求物业公司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由于该公司人员变动,拖延了重新申报办理新的收费标准。
2、对业主的投诉,物业小区负责人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从8月15日起地下车库停止对外租赁,原已办理租赁协议的车主可凭收款票据到客服中心办理退款手续,现退款正在办理之中。
开 发 区 物 价 分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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