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智:
来信收悉。现将所反映的问题和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驾校的收费标准是按岳市价[2010]42号文件规定来执行的,文件规定标准为科目二、科目三的驾驶许可考试费的标准是260元/人。
二、您所说的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费用分别收取了500元(其中包括260元的考试费、70元的住宿费、50元的就餐费、50元的保险费、70元的油料补贴费)。岳市价行审[2008]59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规定驾驶员考试中心服务收费应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收取住宿费、就餐费。住宿费是70元/人,就餐费是50元/人,二项合计为120元。这二项费用是驾校代市驾考中心收取的,市驾考中心只按驾校学员人数来收取,全额交到市驾考中心。关于收取50元/人的保险费的问题。市驾考中心为了降低训练中行车风险事故的发生,按自愿原则向驾考人员收取了50元/人的保险费。同时,云溪区的南山驾校、云溪驾校、岳化驾校、鸿运驾校四所驾校成立驾考行业协会,按驾考人员在考试前在市驾考中心进行场内训练时所收取油料费。对于这方面的收费行为,驾考人员考试前在驾考中心进行场内训练时也可使用考试中心的车辆来熟悉考场。使用驾校的车辆,驾校向驾考人员收取了50-70元/人不等的油料补贴费。
三、关于所交费用的发票问题。驾校在收取驾考人员费用时,发票是本期总驾考人员的总费用金额,只有50-70元/人的油料补贴费是驾校收取的,如驾考人员需要发票,我们也要求驾校进一步规范,将发票开到本人。
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