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岳阳电视台在省公共频道
长时间插播医药广告来信的回复
尊敬的岳阳市民:
首先感谢您对岳阳广播电视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监督。您来信反映岳阳电视台每晚8点30分和9点30分时段内在省公共频道长时插播医药广告,影响岳阳文明城市形象,台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省公共频道规定每晚8点30分和9点30分时段为各地市州电视台插播时间,岳阳电视台在此时间内插播节目是符合规定的,但长时间插播医药广告确实有损岳阳文明城市形象。台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调看了该时段广告片,发现该时段两个药品广告都已超长,当即责令停播,从今年1月1日起已停播了该广告。
二、此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在药品广告管理上还存在着把关不严,管理不善,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电视台研究决定:1、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该广告业务执行人予以留台查看处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并调离广告管理岗位处分。2、进一步明确、规范广告播出三审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3、召集全台所有广告经营人员学习药品广告播出的法律法规和本台制定的各项审批制度。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广告管理制度,从严把关,从严审批,将违规违法广告坚决拒之门外,为岳阳人民打造一个亮丽清新的电视荧屏。
岳阳市广播电视台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