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先生:
您好!关于《东方卫视》频道在有线电视网络内停播,给您的收视带来不便,特表示歉意。
《东方卫视》和我公司的传输合同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我公司多次与《东方卫视》沟通、联络,洽谈续签合同事宜。经多次商谈,《东方卫视》表示暂不能续签合同。鉴于此种情况,我公司只能暂时停止播出《东方卫视》。停播期间,我公司仍会继续与《东方卫视》保持沟通,如果合同一旦谈妥,我公司将立即恢复播出。
目前我公司按照广电总局要求,已在159频道高清信号中传输《东方卫视》高清信号,陈先生可至我公司营业厅办理高清业务,亦可收看《东方卫视》高清信号。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