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马钦:
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2011年以前我县公积金单位补贴未缴入财政预算,所以部分乡镇卫生院、乡镇学校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今年我县财政已按2%的预算补贴给全县干部职工。目前,乡镇及学校都在陆续积极建立住房公积金,新开镇中心学校也承诺今年年内为干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岳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