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跨省治疗报销”的回复
易志勇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新农合跨省治疗报销”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入住手续问题:根据《岳阳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岳经管办发〔2011〕33号)的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在区外务工求学或其他原因需急诊住院的,须电话报告审批,入住的医疗机构必须是能提供电脑发票和费用清单的当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报账时间及资料问题:细则第十九条规定: 参合病人经合管办审批同意后到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及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凭《岳阳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转诊转院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电脑发票和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的原件于每周工作日直接到合管办兑付。
特此回复,岳阳经济开发区合管办的咨询电话是8727330,8727329。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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