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办理咨询的回复
董武平同志:
您好!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办理咨询的信件收悉,现按国家、省及平江县相关文件精神回复如下:
1、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平江县以平发[2009]28号印发了《平江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于2009年11月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故平江县福寿山镇的农民当时就可登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如参保后,能享受政府的哪些支持?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户口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另外,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对农村未满60周岁的“五保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依无靠的人(三无人员)特困重度残疾人员,县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其它困难群体,鼓励村级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帮助解决个人参保费。
3、具体的参保手续及政府相关政策支持,请向平江县福寿山镇劳动保障站或平江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咨询。
特此回复。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