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裕同学信访件的回复
市长信箱:
我局收到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转来的苗圃夏万新村刘裕同学对2011高中助学金的发放时间问题信访件后,喻玲玲副局长高度重视,指示资助中心认真调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我们及时与刘裕同学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刘裕同学是岳州中学72班学生,家住苗圃夏万新村。我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20%(人平每年1500元),根据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分三档发放(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按年度评审,分学期发放。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在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我市市直各高中学校2011年秋季-2012年春季学年度的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过层层申报、严格评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于2011年11月底将受助学生名册及受助金额上报到市学生资助中心。市资助中心经审核后,将材料报市财政局,并交市南湖工商银行免费为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由于银行办卡必须通过省工商银行,需要一个过程,学生资助银行卡直到2012年1月初才办理好,市学生资助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市直十三所高中学校负责人将卡领走,发给学生。受助学生助学金全部在1月16日由市南湖工行打到学生的银行卡上。我们与刘裕同学电话联系,了解到他已领到了2011秋季学期的助学金。
特此回复。
岳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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