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长信箱转发市民来信
《岳荣公路麻塘收费站违法建站收费何时取缔》的回复
刘源同志:
你的《岳荣公路麻塘收费站违法建站收费何时取缔》来信已收悉。对你信中列举的情况,我们回复如下:
关于岳荣新公路麻塘收费站的设置合法性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岳阳岳荣新公路设立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批复》(湘政办函【2005】84号文)设立。文件具体内容可以从省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根据湘政发【1996】33号《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超过20公里以上,可以设立收费站”的规定,岳荣新一级公路符合设站收费条件,可以按程序呈报审批。根据2000年《关于岳荣新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计交【2000】534号)同意施行的,批复明确“同意起点在岳阳市云梦路南端南湖公寓门前,向南经南湖旅游度假区、黄沙湾、麻塘镇、荣家湾,向东至新墙镇十六公里处接京珠高速公路,全长42.08公里的线路走向方案;同意该公路采用国家颁布的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岳荣新公路建设呈报立项在2000年和收费站设置呈报在200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我们报批设置收费站完全合法。
关于车辆收费公平性的问题。麻塘收费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九条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以及《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和《关于岳荣新公路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县府阅【2005】50号)文件精神“班线车辆、麻塘镇的车辆,县委、县政府发放了客商优待证的车辆按规定予以优惠”的相关规定严格实施收取车辆通行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我们基本上做到了“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而且坚持每周五站务会集体调取监控资料和不定期亭查路查,如有发现私放人情车和其他违反收费纪律的行为,一律按照《麻塘收费站征收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同时欢迎随时拨打举报电话0730-7832200。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