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毁林的投诉》的
回 复
古历正月初十,月田林业站收到月田镇关于毁林信件的投诉,次日林业站副站长胡建等人,自带照相机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拍照,情况如下:
1、此块砍树的地方属一块纠纷山、坟山,是去年林改已发证明的山;
2、所谓的满山松树80%以上被砍伐了的情况不存在,经林业站现场勘查,被砍下的树大约十余根左右;
3、此信件林业站作如下调处:
(1)双方去年所发的林权证收回,重新核定发证(各占一半);
(2)已经被砍下的马尾松,由李细球收回并且以后不得越界砍伐;
(3)关于周石羊山上养鸡的问题,经双方协议,周石羊、周意、李细球可以在山上养鸡。
岳阳县月田镇政府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