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价补贴的问题
郑绍安网友:
您在“市长信箱”中提到物价补贴的问题,现解释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一、目前,我市尚未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放物价补贴。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从2007年起,我市实施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岳纪发2007(14)号]。实施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同时,规范公务员津贴政策实施后,纳入规范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发放奖金、福利,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2008年,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进行了规范;2009年底,又出台政策,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进行了规范。据悉,目前中央和省正在研究,拟对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进行规范。
二、2009、2010年,为抑制通胀,加强调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均安排了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蔬菜基地建设,以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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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