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由云溪区临湖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来信人李刚系云溪区云溪乡新铺村石坎组人,系该组村民李文华之子,尚未成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该户共有两幢房屋需要拆迁。经国土部门调查测算,共需补偿征拆资金34万元,李文华一家对此没有异议,于2011年11月10日与云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临湖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领取了17万元的拆迁款。之后,该户一直借故不对旧房进行拆除,并提出了要将补偿款增加到70万元的无理要求,区乡两级相关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和进行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李刚所反映的临湖公路云溪段建设情况也不属实。云溪区于2011年7月正式成立了临湖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同年8月召开了征地拆迁动员大会,于2012年12月21日举行了工程动工仪式。目前,红线范围内应拆的60幢房屋已拆除51幢,零星青苗已基本发放到户,完成了70%的清表任务,已有10个管涵工程和两处路基试验段启动建设,拌料场和弃土场已签订正式借地协议,各项工程正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