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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牌工商所在受理亨氏米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投诉时不作为
敬爱的岳阳市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名叫万岳松,现已六十七岁。今天我不得不打扰您了!请您为我们伸张正义。昨天发生的事令人痛心疾首。我孙子吃的亨氏米粉有异味,厂家、超市以及有关部门都不引起重视,可谓是无人问津。真令人气愤!我们的婴儿怎么办?这样的米粉能吃吗?我们的良知提醒我们,这件事一定要查清楚,决不能害了我们的后一代!在消费协会中心的指引下,昨天下午我来到了五里牌工商所,接待我的有副所长王岳华和工作人员党中焰,他们说米粉的质检报告没问题,我们要求将我们买的米粉重新检测,他们说这是你们自己的事,别找他们,真是岂有此理!更令人意料不到的是,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他们凶神恶煞,满以为我们是软弱的老百姓,在他们的威胁下会退让的,可我相信真理在我这一边,我毫不恐惧,这下他们凶相毕露,党中焰冲到我面前打人,我毫不退缩,心想:“除非他们是地痞流氓。”旁边有人说,那个老人言之有理,我也据理力争,最后,王所长才心平气和地对我说:“明天再来处理。”可是今天他们还是不为我说话,他们说:“赔偿三百元算了吧。”我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头是没能力挣钱了,尊敬的市长,我只能请您来主持公道,我不是为了这三百元,我是担心我们婴儿的健康,既然我发现了食品有问题,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有权利和义务弄明真相,您说是不是?王所长他们这样的袒护米粉厂家,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他们是什么,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吗?为什么老百姓有难不帮呢?我希望尊敬的市长,您能帮助我们老百姓,查明真相,严惩帮凶。 此致 敬礼 2011-7-26 消费者:万岳松
写 信 人:万治平
写信时间:2011-07-27 12:34:22
信件回复:

  感谢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信任和监督!现将岳阳楼分局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投诉人万岳松反映:其子万治中在家润多超市花20元购买了一盒亨氏1段婴儿营养米粉,给小孩食用后出现反胃现象,认为米粉具有异味,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于7月18日投诉至我局五里牌工商所,要求处理此事,处理过程中,万岳松认为五里牌工商所工作人员执法不力,偏袒商家和厂家,属行政不作为,遂于7月26日将五里牌工商所投诉至《市长信箱》。
  二、五里牌工商所处理情况:
  7月18日,五里牌工商所接到万治中的投诉电话后,副所长王岳华和工作人员熊云海、党中焰迅速赶到家润多超市进行协调处理。现场中,王岳华详细询问小孩食用米粉后情况,身体有无不适、有无呕吐腹泻现象、去医院检查没有,万治中答复:小孩无大碍,只是没胃口,没有必要去医院检查。随后,王岳华、万治中仔细查看了厂家业务代表提供的该批次米粉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合格(检验报告附后)。王岳华告知万治中,如若不相信该检验报告,可自行找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同时,建议万治中带小孩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以便得到有力证据。厂家业务代表也承诺确因米粉质量问题致使小孩身体受损,厂家愿承担责任,给予经济赔偿,万治中情绪激动,不听解释,导致调解中断。
  7月19日,万治中来到五里牌工商所,提出要工商所对该批次米粉进行重新送检,否则厂家要赔偿他一万元。王岳华耐心解释:你不相信厂家出示的检验报告,你有权自行鉴定,但赔偿要有依据,你得有医院的权威鉴定,才能依法保护你的权益。万治中当众表示自己既不送检米粉,也不带小孩去医院检查。
  7月22日,万治中父亲万岳松来到五里牌工商所过问此事,王岳华接待了他,详细说明了情况,万岳松不理会,执意要厂家赔偿一万元,鉴于该情况,王岳华与厂家沟通,将该批次米粉重新送国家权威机构检验(此次检验在8月3日检验报告结果中各项指标合格)。同时,考虑消费者为此事耽误了时间,要厂家补偿300元作为误工费。厂家均应诺。万岳松不同意,并扬言:几百,千把块钱,谈都不谈,不可能就这样解决!至此,调解搁浅。
  三、调查结论:
  五里牌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处理该投诉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处理程序有理有据,调解态度有礼有节,在投诉者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仍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积极与消费者、商家、厂家、检验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并非万岳松所言“不重视、无人问津”、“偏袒厂家”。通过调查,五里牌工商所工作人员在调解该投诉时,没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更无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一说。综上所述,万岳松所反应的问题不属实。
  我局每年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近万起,各个工商所均为受理投诉第一线,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人员付出了艰辛的劳动,遭受了不少误解和委屈,但我们的干部职工无怨无悔,希望地方政府多支持基层工作,有力保护依法行政的工作人员,为我们的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红盾事业提供坚强后盾。

  附件:1、亨氏婴儿营养米粉检验报告(2011年3月28日)
      2、亨氏婴儿营养米粉测试报告( 2011年8月3日)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信时间:2011-08-19 09:44:00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