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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岳豪庭开发商私自改建主楼结构的维权信
尊敬的市长先生: 我们是巴陵东路港岳豪庭小区的业主。港岳豪庭小区4栋于2010年12月31日交房使用至今已两年,现部分业主已装修完毕并居住于该栋楼内。2012年12月初,我们在未得到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得知开发商私自在4栋楼15层楼顶以上加建一层,将原共计15层的楼房私自改建为16层。并在施工过程中严重侵害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开发商有如下违法违规情况: 1、 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楼顶空中花园加层改建,违反了《物业管理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2、 查阅原有房屋建筑施工图,原雨花建筑设计院设计4栋楼房为15层,共计总高50m。如经加层后将总高变成约53m,与原有规划部门审批的总高50m不符。 3、 4栋楼房已交付业主使用2年,且交付时已经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现私自加层属于房屋的改扩建,应该经过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重新对现有房屋主体结构重新核算,出具核算计算书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并需重新到相关部门报批。而至今开发商未提供上述材料。 4、 4栋售房时为十五层,岳阳市房产局给业主发放的房产证上已明确注明4栋主楼共十五层,如私自加层变成十六层与房产证不符。 5、 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均已过期,不具法律效应。 我们要求: 1、 责成开发商将已损坏的楼顶空中花园按原样恢复,避免因现有楼面防水层破坏造成的屋面漏水情况。 2、 责成开发商将已砌成墙面拆除。 3、 责成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就此事向4栋楼所有业主书面道歉。 港岳豪庭所有业主恳请市长先生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我们已于本周一将情况反映到了开发区规划局和市信访局,但该改建工程一直没有停建,万般无赖之下我们只能向您申诉)并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这种违法行为,还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港岳豪庭业主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写 信 人:易伟强
写信时间:2012-12-14 08:56:05
信件回复:
易伟强同志:
您好!现将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开区分局接到此维权信后,领导高度重视,迅即安排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违法现场对该违法建设强制性制止并下达“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该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后来该分局的执法当中无视规划法的尊严仍我行我素继续进行抢建,从而导致“港岳豪庭”业主举报投诉,经开区分局于20121218日下午组织大型拆违行动,已对该违法建设进行了彻底的拆除。
 感谢您对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支持,祝生活愉快!
 
 
 
 
                         市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回复部门:市规划局
回信时间:2012-12-20 08:37:58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