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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私自变更停车库为商场 |
领导们,你们好!我们是座落于岳阳市商业步行街北辅道与得胜北路交叉处兆丰商厦(步行街通程电器楼上)的业主。当年我们在购房时,购房协议约定地下负一层为停车场,为购房业主提供泊车服务。如今开发商岳阳兆丰置业有限公司却私自将负一层的大部分面积租给咿呀商城做起了童装生意,导致原本设计有几十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如今却变成只有十几个。诸多业主(根据统计,目前仍有35户业主)现在出现有车却苦于无处可停的尴尬局面。迫于无奈,只好将自己的爱车露天停靠或者停放在步行街附近的其他商业用停车场,这不仅导致了我们停车成本的大幅上升(附件商业用停车场都是按小时或者按月计算停车费)而且给我们业主带来极大的不便。同时也导致本楼的交通出入口被停放的车辆拥塞。希望政府部门对此事予以关注并协调将问题解决。至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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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贺恩 |
写信时间: | 2013-03-24 14:3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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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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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恩先生: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将回复如下:
经查,岳阳兆丰置业有限公司将地下停车场大部分面积租给长沙咿呀实业有限公司岳阳分店,并且于2012年6月21日在工商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现已开始商业经营。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岳办[2010]46号文件《市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第二十条内容:“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做营业场所的企业或个人核发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件。”建议工商局收回工商营业执照,查封经营场所,并督促他们对地下车库进行原状恢复。
目前,我局已于4月2日给工商局送去了《工作告知函》。
祝生活愉快!
岳阳市规划局
2013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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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规划局 |
回信时间: | 2013-04-02 11:14:35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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