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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建的地基可以做吗?
黄兰香书记,我母亲户主张春芝已去世,全家十几口人住房都很拥挤,1993年户主张春芝一家人在袁家新村居民点划分了一块拆基地,由于当时子女小经济条件差,无能力修建房屋,一直拖到至今未建,现在子女都长大成人各自都有了自已的家庭和子女,无房居住。 该地地处居民点,并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属于拆迁还建的整体规划区,前后左右均以建成六七层的楼房,只留下我家一处空地。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正赶上控建拆违的时候一直未批。为解决我家住房问题,恳求政府批准我家在还建的地基上修建住房。 回复电话张小平15197112233
写 信 人:胡拥军
写信时间:2012-01-20 10:52:19
信件回复:
您好:

接到“拆迁还建的地基可以做吗?”信访件后,我区控违办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查,该户主叫张小平,男,汉族,1959年出生,系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街道办事处新站社区(原岳城社区)居民。张小平于九十年代在岳城社区袁家组分得一宅基地(已用其父亲的名字张春芝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当时因家庭条件差,无钱做房,一直闲置。随后,岳城社区居民陈建龙、李满娥、余石池、汤俊东、胡拥军等在村里承诺分地基而未兑现的情况下,在张小平户的地基上修筑了车库、种了菜、栽了树、堆放了预制板。四年前张小平筹集资金准备做房,却因陈建龙、李满娥等居民不肯清除宅基地上的附着物而未建成。此后,该矛盾日益激化,通过社区多次协调,目前已将矛盾全部化解,周边居民一致同意将地基归还。

二、   处理情况和建议

20119月份,该户在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而后被我区控违办和站前路街道办事处禁违人员发现,先后进行了3次拆除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一直停控至今,现房屋现状一层盖板。

按照《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集中建设自住房屋规划管理规定》中第四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严禁零散新建、改建和扩建自住房屋,该户的建房诉求我区控违办不予支持。如户主及其家人住房确有困难,建议按民生建房问题向新站社区居委会、站前路街道办事处逐级上报。

 

回复部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2-02-07 09:11:38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