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经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分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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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
您好!
您对“岳阳经开区分娩补助”的来信收悉,现对您所需要了解的内容回复如下:
关于本区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友,对正常分娩补助根据《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岳经管办发〔2011〕72号)规定,正常分娩住院补助标准如下: 省市级定点医院,平产为300元一例,剖宫产为500元一例,非定点医院住院分娩为定点医院的50%进行补偿。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前(急诊2日内)须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并带齐准生证,出生证,医疗卡,户口本或身份证,出院时直接在所住医院进行补助,非定点医院和省级定点医住院的携医院病历资料(发票原件,诊断书,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以及准生证,出生证,医疗卡,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合管办进行补助。具体的定点医院在我办下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指南》(每户一份)上有载明。感谢您的来信。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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