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转学籍”的回复
家长您好!
依据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 13 号) 精神,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其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常原因必须转学者,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和受处分期间或毕业最后一个学期一般不予办理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在新学期开始前办理,学籍电子档案的转移需在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办理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学生转学后应到接收学校岳阳县一中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否则擅自离开原学校岳阳中学一月以上,岳阳中学就会按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学籍。因此您应尽快联系接收学校岳阳县一中为您的孩子在开学一个月内(三月八日前)办理好转学手续和电子学籍档案转移。
办理转学的程序如下:
家长向接收学校申请→持接收学校下发的转学联系表到接收学校(岳阳县一中)盖章审核→转出学校(岳阳中学)盖章审核→转出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岳阳市教育局市直教育科807办公室)盖章审核→接收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岳阳县教育局基教办)盖章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岳阳市教育局基教科814办公室)盖章审核并留档上交省教育厅备案,再由各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学籍电子档案的转移。
市教育局市直教育科联系电话:8805661
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8805675
岳阳市教育局
20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