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您的来信《关于哈罗顺风车合乘相关政策》收悉。收到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将来信转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办理,现回复如下:
顺风车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