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您的来信《拼车上学》收悉。我们了解到您对私家车用于孩子拼车上学的合法性表示关切,并希望明确此类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营运。对此,我们十分重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 号)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先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再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私家车若未取得相关营运资质而进行有偿拼车活动,确实存在被认定为非法营运的风险。特别是当涉及金钱交易时,这种行为可能会触犯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对于家长之间基于互帮互助原则共同分担油费或行车成本的非营利性质拼车行为,通常不会被界定为营运行为。
我们理解家长对孩子出行安全的关切,也鼓励社区内的相互帮助与合作,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我们将持续关注此类问题,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