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您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留言已收悉,因您未提供联系电话,无法向您进行回复,现就你提出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相关政策我市都是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落实的,岳阳市并未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