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投诉关于室内禁烟的问题已收悉,经爱卫办工作人员核实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禁烟、控烟工作的支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烟、控烟工作,2020年12月1日出台的《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不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时应当合理避开他人。市卫健委每年爱卫月和“世界无烟日”都大力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加强无烟环境建设,持续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创建活动。
关于餐馆、酒店的禁烟、控烟工作,市卫健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进一步加大禁烟、控烟宣传教育,督促餐馆、酒店在醒目处张贴禁烟标识,加强禁烟、控烟劝导。
禁烟、控烟是一项长期工作,让控烟理念入人心是无烟环境建设的基础,无烟社会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加强禁烟、控烟宣传教育,不断摸索新的工作方式,全面推进禁烟、控烟工作。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