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岳烟法[2023]1号)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设置零售点应当符合区域单元规划数量标准,区域单元内的零售点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单元内的规划数量。按照《湘阴县2024年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区域单元规划》中核定的数据,您店铺位于的湘阴县文星街道高岭社区单元格现有的许可证数量已经超过了规划数。《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总量超过规划数量的区域,不予增设零售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总量达到规划数量的区域,许可证的发放按“退一进一”的方式进行。
综合以上所述,您的店铺不符合当前岳阳市合理布局的规定,不能予以发证。如果烟草证的政策有新的调整,我局会及时在岳阳市人民政府、湘阴县人民政府、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请您多多关注,也可以拔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730-2261775。
湘阴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