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您关于“咨询执业药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第六点“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的规定: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故在高校担任制药工程专业教师不符合申报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