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户用自然人建设光伏电站范围和模式。是指居民在自有宅基地范围内房屋屋顶建设,拥有光伏电站全寿命产权及收益,在380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以“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有且只有一个并网点的光伏电站。
2、支持户用自然人建设光伏电站。根据相关政策,鼓励居民建设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电网企业要全力保障项目接入和消纳,做好“一站式”服务,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3、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建设的相关要求。一是需以自然人名义备案;二是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接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三是户用自然人光伏在取得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四是为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要严防“光伏贷”模式,即利用光伏设备租赁安装或承诺由其还本付息,而以居民名义建设光伏电站的模式。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